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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6 月 27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30066480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藝才課綱相關配套措施之推動,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2 至 113 學年度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工作計畫」並規劃旨案,以建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藝術才能專長領域及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專長領域課程及教學輔導體系,提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及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專長領域課程教育相關人員教學及輔導效能。
三、旨案遴選簡章,擇要說明如下:
(一)服務期程:自 113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
(二)遴選資格:以現職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有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之正... 觀看完整文章
一、本市 113 年度第 2 次市內介聘採線上報名方式,網址: http://match.tn.edu.tw/TP/ ,系統啟用時間自 113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起至 7 月 2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止,請申請第 2 次市內介聘之教師務必依限上網填寫積分,並完成人事人員審查。請欲參加介聘教師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事宜,逾時不予受理並請自行負責。
二、本市教師須在現職學校實際教學滿六學期〈進修、侍親等留職停薪及商借他縣市(含海外)學校年資,不予採計;服兵役、育嬰之留職停薪年資得採計至多二學期〉方得參加介聘。
三、已參與第 1 次市內介聘(含合併或停辦學校教師介聘及超...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13 年 6 月 1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5803695 號函辦理轉知。
二、為持續推動旨揭工作,本署擬於 113 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立學校教師至本署辦理行政工作,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數 12 班以下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 3 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之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 office 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間:自 113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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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徴資格:
(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 1 年(自 113 年 8 月 1 日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
四、工作項目:學輔校安科二股相關業務。
五、調用人數: 1 位。
六、報名說明:
(一)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 PDF 檔,於 113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徴資格:
(一)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 1 年(自 113 年 8 月 1 日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
四、工作地點:臺南市政府體育局(臺南市南區體育路 10 號)。
五、工作項目:本市學校體育及 114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相關業務。
六、調用人數: 9 位。
七、報名方式:
(一)有意報名者,請依限填妥報名表並完成核章後掃描成 PDF 檔,於 113 年 7 月 5...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應徵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二、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支援本局業務,以全時調用為原則。調用期間為 113 學年度(113 年 8 月 1 日至 114 年 7 月 31 日),調用期滿工作成績考評合格者,得繼續調用。
三、工作處所及調用人數及工作內容:
(一)特幼科特教股(永華/民治市政中心)1 名:辦理藝術、美感教育業務等。
(二)身障學生特教中心(市區/民治):共 2 名
1 、辦理特教學生支持服務業務等: 1 名。
2 、辦理特教幼兒支持服務業務等: 1...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