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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3 年 6 月 14 日府人考字第 1130846114 號書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使公務人員瞭解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目的與基本概念,期能透過寓教於樂的方式,深化依法行政,公平公正之意識,特辦理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數位學習暨抽獎活動:凡於本( 113 ) 年內至「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文官 e 學苑加盟專區完成指定行政中立數位課程,並透過線上評量達到 90 分以上 (個人獎)或及格(團體獎),就有機會參與抽獎,並以隨機方式抽出個人獎 100 名及團體獎 10 個機關致贈行政中立宣導品。
(二)行...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民政局 113 年 6 月 4 日南市民戶字第 1130796822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日期、地點如下:
(一)第 6 梯次「逐鹿尋愛 走踏板陶窯二日遊(嘉義)」: 7 月 27 、 28 日(六、日),逐鹿文創園區、佐登妮絲城堡、 板頭社區及板陶窯園區。
(二)第 7 梯次「十分幸福 天燈寄情一日遊(新北)」: 8 月 11 日(日),河灣渡假村及深澳鐵道自行車。
(三)第 8 梯次「夏戀西湖 綠意童話二日遊(苗栗)」: 8 月 17 、 18 日(六、日),西湖渡假村、三義老街及綠意山 莊。
(四)第 9 梯次「真愛碼頭 ... 觀看完整文章
一、按本校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規定,涉及本校教職員工之性騷擾案件由人事室受理,申訴管道如下:
(一)專線電話: 06-2517906#161
(二)電子郵件: vken73@tn.edu.tw
二、職場上的「性騷擾」,參照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1 款及第 2 款的定義,包括員工在執行職務的時候,被同事或其他人帶有性要求、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詞或行為,以及雇主以帶有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詞或行為,作為工作權益上的交換條件。如於下班以後,或不在執行職務的時候,被同事或其他人「性騷擾」,則屬於性騷擾防治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1 款及第...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