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一、學校幹事(組長)有請調意願者,請於 113 年 3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檢附相關證件送永華市政中心 4 樓教育局開標室審查資績分數,逾期不受理。
二、本次作業之請調對象,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人員陞遷作業補充規定」(附件 1)第八點第(一)款,請調幹事須符合下列資格:
(一)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經銓敘有案之現職幹事。
(二)任幹事現職滿二年以上(實際服務年資計算至 113 年 3 月 12 日止,留職停薪期間不計),現職屬超額移撥者,可併計原移撥學校服務年資。
(三)未有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所列事項者。
(四)各級學校組長得申請降調為幹事...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3 年 2 月 19 日府客文字第 1130267202 號函辦理。
二、「113 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訂於 113 年 9 月 7 日(星期六)及 9 月 15 日(星期日)辦理 2 梯次全國認證,另於 113 年 1 月至 12 月( 9 月份除外)每月擇一考區辦理多梯次認證;「113 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訂於 113 年 3 月 23 日(星期六)及 10 月 5 日(星期六)舉行;「113 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訂於 113 年 10 月 5 日(星期六)舉行。為鼓勵踴躍參與認證,當日參加上開認證者酌予補休,以提升參與意願...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