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0 年 5 月 26 日府人給字第 1100332189 號書函辦理。
二、特約托育機構契約期間及提供服務措施內容請參考旨揭名單,另各特約托育機構資料,請至人事處網頁/權益 e 點靈/托育服務專區(網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L0A400)分頁下載參閱。辦理子女托育請配合出示員工識別證或相關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