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臺南市立成功國中

:::
:::

主內容區域

教務處 - 教務處 | 2024-10-18 | 點閱數: 109

一、本局 113 年 10 月 14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132205767 號函諒達。

二、旨揭要點第一點第四項文字誤植,更正為「教育部 113 年 3 月 21 日臺教授國部字 1135400097A 號令修正發布之『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

三、檢附旨揭要點(如附件) 1 份。

  • 395055700X0000000_2250933A00_ATTCH1.pdf
    1) 395055700X0000000_2250933A00_ATTCH1.pdf

頁尾區域